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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防震减灾职能向乡镇延伸


  日前,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人事局联合发文,明确各镇及相关单位防震减灾职能及人员配备,进一步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

  通知明确,各镇的防震减灾职能由镇村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并明确一名科员负责防震减灾工作,各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承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相关业务工作。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的防震减灾职能由各管委会内设的建设部门承担,并各自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防震减灾工作。通知还明确了乡镇防震减灾工作的具体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拟定辖区内防震减灾年度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群测群防,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地震应急、震害预测和灾情速报等工作。

 

 

常熟市地震局 郑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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