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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3 月 1 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防震减灾法的热潮,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市地震局日前发出通知,提前部署全市纪念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有关活动。
通知指出,三月份为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月,各 镇(场)和有关单位 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 , 结合实际 , 广泛宣传 , 营造声势。地震局将组织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具体是: 1 、开展一次法规咨询活动; 2 、组织一次展板巡回展览; 3 、撰写一组市报纪念文稿; 4 、拉出一组街道宣传横幅; 5 、编写一期板报橱窗材料; 6 、搞好一档广电专题节目。各镇(场)、各有关单位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种活动,具体要做到四个有:一是镇区街道有横幅。二是板报橱窗有内容。三是广播电视有报道。四是营造氛围有活动。
通知要求,围绕此次活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抓住契机,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要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制定必要的宣传计划,并加强与有关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真正做到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和活动效果三落实。
常熟地震局 永 高 郑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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