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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结合实际,重新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确保各类重要档案材料流向正确,收集齐全,保管规范,进一步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 20 周年,又是我市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新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准备之年,为了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贯彻新的档案管理规定,市地震局首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和贯彻新规定的认识。其次是派档案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贯彻新规定的培训,为执行新规定做好业务上的准备。在此基础上,局里还组织业务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确定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明确保管期限,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
市地震局 郑 宣 |